別讓“消字號”成為投機分子混淆藥物、衛生用品和化妝品的避風港。
1月7日,某知名科普博主(微博賬號@老爸評測-魏老爸,以下簡稱“老爸評測”)發布視頻,揭露福建歐艾嬰童健康護理用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一款噯嬰樹“益芙靈多效特護抑菌霜”,疑致使嬰兒出現過度肥胖、汗毛增多、發育遲緩等病狀。
因為關聯到曾轟動一時的“三鹿奶粉大頭娃娃”事件,再加上視頻內容曝光問題的嚴重性,截至發稿時,該視頻觀看量已破3000萬,@老爸評測-魏老爸此條微博轉發量已破14萬,引發業界對于“消字號”產品的重新關注。
《化妝品財經在線》記者第一時間聯系福建歐艾嬰童健康護理用品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其表示“稍后給您回電話”。截至發稿之時,記者尚未收到其明確回應。
01
嬰兒發育異常
所用嬰兒霜激素含量高達30mg/kg
視頻內容顯示,在發現嬰兒情況不對后,家長立即將其送至醫院檢查,嬰兒和其母親的檢查結果均無異常。事情的焦點這才落到了嬰兒在兩個月前開始涂抹的噯嬰樹牌益芙靈多效特護抑菌霜上。
通過在線上線下購買多瓶該款嬰兒霜,和同廠家生產的名為“開心森林”嬰兒霜送至專業機構進行檢測發現,這兩款嬰兒霜中的激素——氯倍他索丙酸酯含量高達30+(mg/kg)。而老爸評測也表示,在化妝品中檢測出零點幾毫克的激素已經是相當高的含量了。
記者查閱資料發現,氯倍他索丙酸酯一般指一般指丙酸氯倍他索,是一種抗炎皮質類固醇,可作用于皮膚病。外用適用于慢性濕疹、神經性皮炎、銀屑病、掌跖膿皰病、扁平苔蘚、盤狀紅斑狼瘡等糖皮質激素外用治療有效的瘙癢性及非感染性炎癥性皮膚病。
該產品也可能引發不良反應:長期、大面積使用可因藥物的累計吸收作用,出現糖皮質激素所致的全身性反應,出現庫欣綜合征,表現為多毛、痤瘡、滿月臉、高血壓、骨質疏松、精神抑郁、傷口愈合不良等。兒童長期使用可抑制生長發育。
視頻最后,老爸評測發出呼吁:“查看嬰兒霜背后的衛生許可證號,如果是消字號,那很可能和此次涉事的嬰兒霜一樣,添加抗生素和激素,大家不要買也不要用!”
而在今日(1月8日)下午,漳州市衛健委發布《關于歐艾益芙靈多效特護抑菌霜有關問題調查進展情況的通報》,表示已聯合市場監管局迅速介入,立即組織人員前往涉事企業現場調查。目前,衛健部門已責令該企業召回涉事產品,并對在檢查現場查見的留樣樣品、產品包裝材料等進行取樣留置,聯系權威檢測機構進一步檢測。涉事企業已暫停生產,并通知經銷商對所有涉事產品下架。事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而廠家也對封面新聞回應稱,去年12月企業拿產品去檢測未查出激素,此次事件懷疑是涉案父母網上炒作吸粉。
目前,涉事家庭在短視頻平臺抖音有4萬粉絲,賬號名為“柚子寶寶(全網最小減肥)”,截至發稿時該賬號已被封禁,原因不明。
02
涉案企業有醫藥背景,曾多次被查
根據企查查顯示,福建歐艾嬰童健康護理用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4月,法定代表人為張宗杰,注冊資本為1000萬元人民幣,所屬行業為醫藥制造業,經營范圍包含:衛生用品[抗(抑)菌制劑(液體、膏劑、凝膠、粉劑)(凈化)]的生產、銷售;發用類、護膚類、香水類、美容修飾類化妝品的生產、銷售;化妝品、日用品百貨、一類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的銷售;中藥飲片的研發、生產、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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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實際大股東和控制人為胡永林,其旗下擁有漳州華大藥業有限公司及福建歐艾嬰童健康護理用品有限公司,前者多次在漳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抽檢中檢查不合格。
早在2015年版的《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中就已經把糖皮質激素列為化妝品禁用物質,同時,在41項糖皮質激素的詳細清單中,氯倍他索丙酸酯也赫然在目。而國家對于激素類藥品和臨床實操的規范更加嚴格。
不是妝字號,也不是衛字號,視頻中的涉案產品均取得“(閩)衛消證字”許可證號。
記者查閱全國消毒產品網上備案信息服務平臺顯示,福建歐艾嬰童健康護理用品有限公司出具了一份寧波海關技術中心開具的檢測報告,其中顯示,涉案產品6項微生物指標結果政策,符合《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衛生標準GB15979-2002》的要求,但并沒有顯示產品是否含有激素。
同時,記者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官網中,也查閱到了福建歐艾嬰童健康護理用品有限公司旗下一款噯嬰樹寶寶防皴干紅保濕霜的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的備案(閩G妝網備字2020001970)。
次條備案于 2020年6月通過,該款產品由涉案公司委托武漢卡伊娜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該款產品。但是在2020年9月22日, 在對福建歐艾嬰童健康護理用品有限公司進行備案后檢查時發現,由于產品安全技術相關資料不全,涉案企業曾被責令改正。
可以懷疑,涉案企業成立時間短,并不具備較強生產能力。因此,此事件的疑點有兩個,一、是否能夠直接證明,病患嬰兒的身體異常主因是噯嬰樹牌益芙靈多效特護抑菌霜?二、涉事企業是否存在為了規避“衛字號”和“妝字號”的風險和流程,從而用“消字號”的殼暗度陳倉的嫌疑?
記者就此繼續致電福建歐艾嬰童健康護理用品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截至發稿之時并未得到相應回復。
激素嬰兒霜屢禁不止
為何全是“消字號”踩雷?
《化妝品財經在線》致電山西、湖北、江蘇和甘肅多地的6家化妝品店,詢問有無售賣相關產品,受訪店家均表示沒有售賣甚至沒有聽過該款產品。
有山西店主表示,由于國務院頒布的《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各地市場監管局和當地化妝品協會,已經對化妝品店重點進行了長達一年甚至更久的《新規》教育,“正規的CS店是很少會碰這種紅線的”。
但是該店家也隱晦表示,在化妝品店和藥店這類有正式法規規范的渠道之外,有部分灰色地帶,其間“消字號”化妝品橫行。
這并非嬰兒霜第一次被曝違規添加激素,也不是“消字號”產品第一次因打擦邊球被質疑。最近十年間,激素寶寶霜案件年年都有,年年也被查,但也年年復發。
2019年,美麗修行聯合《中國消費者報》在各大電商平臺選購了8款熱銷的寶寶濕疹霜,送檢至全球權威測評機構SGS檢測,結果顯示,這8款自稱“純天然”“植物提取”“不添加任何激素”的產品中,只有2款沒有檢測出激素,不合格率高達75%。
彼時就已爆出,部分不法分子通過避開高門檻的藥品備案,選擇低門檻的妝字號和消字號備案,甚至通過買賣批準文號,貼牌生產的案件屢禁不止。
知名皮膚科醫生楊希川在微博直言,“消字號和妝字號的所謂治療濕疹的軟膏和霜,是違規添加激素的重災區,而且往往是強效激素,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大面積使用會引起皮膚甚至全身不良反應。”更有來自福州市中醫院的醫生陳夢學在微博發言稱,“只要是消字號,特別是江西永豐生產的所謂中藥藥膏或嬰兒霜,99%含有強效激素。”
目前,“消字號”這一品類一般特指消毒液和衛生用品,我國監管部門不認可“消字號”護膚品這一說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藥品化妝品注冊管理司(中藥民族藥監管司)副司長李金菊曾經在一次會議上明確表態:不存在藥妝、醫藥部外品。《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化妝品標簽禁止標注下列內容:(一)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醫療作用的內容”,第四十三條規定“化妝品廣告不得明示或者暗示產品具有醫療作用”。
2013年,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就制定并頒布了《兒童(含嬰幼兒)化妝品申報與審評指南》,對兒童化妝品的原料和功效作了明確規定。為何“消字號”嬰兒霜屢禁不止?對該品類的審批管理是否需要與時俱進?《化妝品財經在線》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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